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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凍筆事件背後的隱憂,孩子缺乏財產物品權觀念| 雙寶娘

 


重點是「找出原因」,而不是「尋找壞人」

昨天打開未來FAMILY臉書官網,看到一個關於「該不該讓小孩帶果凍筆去學校」的投票,底下爸媽的留言,雙寶娘忍不住一則一則仔細閱讀,想到自己以前是老師,如今又身為家長,這個雙重身份,讓我想寫篇文章,跟讀者分享自己的觀點。

我個人覺得應該把焦點放在「孩子遺失果凍筆」上面,然後想辦法解決問題,可是每次只要孩子產生問題,大人們就會草率找出因果關係,把「老師沒有負責教導學生正確的價值觀」責怪老師,老師則會覺得「這是家庭教育責任,父母不該買高貴物品給孩子」攻擊父母,明明是該「尋找原因」,卻演變成「尋找壞人」互相指責,甚至也怪罪孩子,但問題始終無法獲得解決。

其實「孩子遺失果凍筆」不只是孩子的問題,也是周遭大人們的問題,甚至可以說不只父母、學校的問題,一般社會大眾也難以置身事外,只是藉由這個事件浮出檯面。

那麼,「孩子遺失果凍筆」後面的問題是什麼呢?這顯示我們的孩子缺乏財產權的觀念,台灣班級人數太多沒有條件讓孩子發展自我,所以學校才會不斷發生竊盜遺失的事件。

既然找出原因,我們就有補救努力的機會,目前台灣班級人數短時間內應該無法再降低,但我們第一時間絕對要加強孩子的財產權教育。

 

未滿三歲,孩子還沒有物權觀念

孩子在三歲之前,無法分辨自己與他人物品的分別,只要拿在手裡的東西都會當成自己的,父母若發現有這種行為,要即時告知孩子,不是自己的東西拿之前要徵得別人同意,這是讓孩子認知物品(財產)歸屬,這是財產權教育的第一步,如果沒有教育孩子,他會以為這是被允許的行為,逐漸發展成任意拿別人東西(偷竊)的習慣。

到了讀幼兒園的年紀,孩子就擁有「所有權」的概念,也會開始發展「保護私有物品 」的能力,只是這個能力,有的孩子在幼兒園就發展得很成熟,有的到了小學一、二年級仍很薄弱,常常在學校遺失物品,於是這時期的教育重點就要擺在如何保管自己的私有物品,這段過渡期父母會過得比較辛苦一點,除了耐心等待孩子,也應該訂定規則,如果遺失物品會有其他的處罰,培養孩子對自己私有物品的責任感。

等到孩子中高年級之後,財產權教育就該加入「法律條文」宣導的階段,告知孩子什麼是竊盜罪、會有什麼刑罰,竊盜不只是不尊重他人的權利,更要負擔法律上的責任,培養孩子正確的法律觀念。

 

千萬不要以為偷東西只是小事,或者孩子仍未成年而忽略應有的教育責任,台灣有句俚語「細漢偷挽匏,大漢偷牽牛」就是這個意思,小時候的壞習慣如果沒有矯正過來,長大以後就會越來越嚴重。

 

老師忙得不可開交,更沒辦法當每個人的父母

最後,因為自己曾為老師,難免會同情老師的遭遇,以目前台灣班級人數為一班三十個孩子的狀態下,老師除了傳道、授業、解惑,根本就是學校裡的另一個爸媽,中午沒提醒吃藥被罵、調查遺失文具被PO上網抱怨、連制定班規都不可以,更何況有的老師還要兼行政忙得不可開交。

以前家長只要對我有任何疑問和意見的,我都會直接拉他入班當義工家長一天,實際到教育現場走一遭,就會知道當父母和當老師的差別在哪裡。家長和老師應互相體諒,找出事件原因對症下藥,創造教育的雙贏局面,受惠的不僅僅是孩子,更是整個社會的福氣。


Photo:Kelly Sikkema,CCLicensed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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